河北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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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条款

1、 参赛教师一旦完成报名手续即表示同意并遵守优质课大赛的相关规则。

2、 参赛教师需如实填写各项参赛资料,并按作品要求、报名方式进行参赛程序,作品不符合参赛要求,没有按要求提供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而导致未能参加作品评审,责任由参赛教师自己承担。

3、 参赛作品不得涉及色情、暴力、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种族歧视等问题,不涉嫌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大赛组委会发现参赛教师提供资料有不真实嫌疑时,则有权要求参赛教师做出修正并做出解释,大赛组委会拥有取消参赛教师参赛资格的权利。

5、 大赛组委会有权修改比赛评审标准、日程安排等事项。

6、 大赛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教师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大赛组委会承诺保护参赛教师信息隐私,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及作他用。

7、 本大赛的各项资料,以大赛官方网站公布为准,参赛教师须随时留意页面消息。

8、 最终获奖名单以河北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官网公布为准。

9、 大赛参赛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