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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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制规则

河北省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分为省级评比和全国决赛两部分,具体比赛规则如下:

一、 省级评比

参赛教师通过大赛网站在线提交参赛作品,专家通过网络在线进行评审,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教师必须按照大赛通知要求在线报送作品完整的材料,如材料不全,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参赛资格。

2.参赛作品必须经过县(区)、市(州)电教管理部门评审推荐后,方可参加省级评审。

3.参赛教师只允许在线提交一件参赛作品。

4.参赛作品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参赛资格。

5.由教育部数字化学习支撑技术工程研究中心、河北省电化教育馆联合选派专家组成评审组,通过网络在线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获得省级一、二等奖的课例直接入围全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创新展示与培训活动现场决赛。

二、 全国决赛

参加全国优质课大赛的教师必须到比赛现场进行决赛,由全国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优质课大赛专家评审组评选出全国一、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如下:

1.参赛教师必须注意现场比赛时间。

研讨课比赛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模拟展示课比赛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观摩课比赛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

2.参赛教师现场决赛课题名称、参赛类型必须与初赛时保持一致,参赛教师只允许参加一个项目的比赛。

3.参赛教师在大赛报到当天,必须要进行课件拷贝,调试好比赛课件,如比赛当天课件播放出现问题,参赛教师自己承担责任。

4.参赛教师现场比赛前,必须提前准备5份打印好的教学设计交给本组评委。

5.参赛作品及主要素材须为参赛者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版权,若参赛作品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有原则性政治错误、有学科概念性错误等问题,组委会有权取消教师参赛资格。

6.参赛教师在比赛期间,如有任何问题,可以联系本组赛场会议秘书。

7.评委根据参赛教师现场比赛情况,参照评分标准,对教师进行打分,根据本组教师分数总体情况,现场评选出一、二、三等奖。